|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商丘市委员会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规章制度

商丘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

来源:提案委员会 时间:2008-11-28 11:21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商丘市委员会
提 案 工 作 条 例

(1998年3月6日政协第一届商丘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2006年10月10日政协第二届商丘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提案(以下简称提案)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和《政协河南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提案是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以下统称提案者)向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或常务委员会议提出的、经提案审查委员会或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付承办单位办理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提案是履行人民政协职能的一个重要方式,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种重要载体,是协助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实现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一条重要渠道。
    第三条  提案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遵循“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广开言路,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维护安定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为促进改革开放、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服务。
    第四条  提案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方针,切实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努力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
    第五条  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以及政协专门委员会,应当密切协作,充分利用提案的方式履行职能。
    第六条  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听取和审议常务委员会关于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第七条  每届政协第一次会议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若干人组成,成员从本届政协委员中产生,由大会预备会议决定;负责第一次会议期间提案的审查立案工作,并向全体委员会议报告提案审查情况。

第二章  提案委员会

    第八条  每届政协第一次会议闭会后,经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提案审查委员会作为提案委员会,列入专门委员会序列,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负责提案工作,每届任期五年。提案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调整,由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决定。
    第九条  提案委员会的职责
    (一)制定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期间提案工作方案和提案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征集提案;
    (三)对收到的提案审查立案,协商确定承办单位;
    (四)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检查和督促,推动提案的办理和落实。对办理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商请承办单位重新办理。每年定期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视察,并配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对办理情况进行通报;
    (五)向政协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议、主席会议报告工作;
    (六)对提案进行综合分析,采取多种形式反映重要意见和建议;
    (七)组织提案工作的宣传报道;
    (八)加强与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商丘军分区政治部以及各提案承办单位的联系;
    (九)加强与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有关人民团体和市政协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联系与协作;
    (十)搞好政协委员提案等知识的学习培训,为委员调查研究、知情出力做好协调联络工作,不断提高提案质量和数量;
    (十一)接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的指导,保持与全省兄弟市政协提案委员会的联系,采取现场学习、经验交流等形式,指导各县(市、区)政协提案委员会工作。
    (十二)探索通过电子政务开展提案工作。
    第十条  对在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发挥明显作用的提案和提案者,办理提案成绩显著的承办单位,提案委员会应报请主席会议审定,以适当方式每年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一条  以提案委员会名义形成的重要文件,须经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或者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由提案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审定、签发。
    第十二条  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集;提案委员会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举行。
    第十三条  提案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是提案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政协商丘市委员会机关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  提案的提出

    第十四条  提案的提出方式
    (一)政协商丘市委员会委员、驻商全国和河南省政协委员,可以个人或联名的方式提出提案;
    (二)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期间,可以界别、委员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提案;
    (三)参加政协的各党派、人民团体,可以本党派、团体名义提出提案;
    (四)政协商丘市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可以本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提案。
    第十五条  提案的基本要求
    (一)提案应当坚持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围绕国家大政方针、我市中心工作和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建言献策;
    (二)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建议;
    (三)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发起人作为第一提案人,签名列于首位;以界别、小组或者联组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召集人签名;以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名义提出的提案,须由该组织署名并加盖公章;
    (四)提案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提交。
    第十六条  提案可以在政协全体委员会议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后随时提出。

第四章  提案的审查和处理

    第十七条  提案审查委员会、提案委员会本着尊重和维护提案者的民主权利、保证提案质量的原则,对收到的提案进行审查,符合本条例第三章规定的予以立案。
    经审查立案的提案,应当根据提案的内容和有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确定承办单位。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承办单位办理的提案,应当确定主办单位和会同办理单位或者分别办理单位。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立案
    (一)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
    (二)国家明令禁止的;
    (三)中共党员对党内有关组织、人事安排等方面有意见的;
    (四)民主党派成员反映本组织内部问题的;
    (五)进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以及仲裁程序的;
    (六)属于学术研讨的;
    (七)为本人或亲属解决个人问题的;
    (八)不属本市职权范围的;
    (九)指名举报的;
    (十)宣传、推介具体作品、产品的;
    (十一)内容空泛、没有具体建议的。
    对未予立案的提案,应当及时通知提案者。提案委员会办公室对所提意见和建议可视不同情况,以适当方式转送有关单位处理或参考。
    第十九条  提案委员会对涉及全局问题的重要提案,可提请主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政协建议案形式向有关方面提出。
    第二十条  经审查立案的提案,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及时转送中共商丘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按归口管理的原则交有关单位承办。

第五章  提案的办理

    第二十一条  承办提案的中共商丘市委有关部门、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中共党委和人民政府、有关人民团体等,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办理提案,并对提案者作出书面答复。
    (一)提案办理工作应当健全制度,严格程序,保证质量。承办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对提案进行答复。对提案的答复应当按规定的格式行文,并加盖公章。
    (二)办理复文由承办单位直接寄送提案者。多名委员联名提出的提案,办理复文寄送前三名提案人;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办理复文寄送提案单位;界别、小组或联组的提案,办理复文寄送召集人。中共商丘市委所属部门承办的提案,办理复文抄送市委办公室;政府部门承办的提案,办理复文抄送市政府办公室。所有办理复文均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
    (三)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的提案,主办单位应当主动与会同办理单位协商,会同办理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及时将会同办理意见书面告知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答复提案者。分别办理的提案,由各承办单位分别答复提案者。
    (四)在办理提案过程中,提案者可以通过提案委员会向承办单位了解提案办理的有关情况,参与提案的办理。
    (五)承办单位应主动加强与提案者的沟通,共商解决问题的办法,并征询提案者对办理复文的意见。如提案者对办理结果不满意,提案委员会应建议承办单位重新研究办理,并作出让提案者满意的答复。
    (六)办理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在书面答复前应主动征求提案者的意见。
    第二十二条  对提案中反映党和政府亟待解决、人民群众普遍要求改进的问题、对推动工作有重要作用并具有较强可行性的,可以选作重点提案,进行重点办理。
    第二十三条  对于重点提案,可以采用提案委员会、提案者、承办单位相结合的协商办理、视察考察、专题调研等方式,推动办理工作,保证办理质量。对当年不能解决的重要问题,要跟踪督办,促进落实。承办单位承诺列入计划的,应当及时向提案者反馈办理结果。提案委员会可以采取不同形式,对提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
    第二十四条  对党派、人民团体、政协专门委员会的提案和其他重要提案,提案委员会可以有选择地报送主席、副主席阅示,并提出督办建议。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条例经政协商丘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责任编辑:苗家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