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分层次督办提案工作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做好今年的提案工作,更好地发挥重点提案和重要提案的带动作用,推动全市政协提案的办理和落实,根据《市政协办公室关于实行分层次督办提案工作试行意见》精神,现就做好今年分层次督办提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督办任务
1、重点提案由市政协主席、副主席、秘书长每人领办一件(见附件一)。
2、重要提案由市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分别领办两件(见附件二)。
3、其他提案由市政协提案委员会会同“两办”督查部门做好督办工作。
二、督办方法
1、领办领导和各专委会应熟悉领办提案情况,把握委员建议内涵,主动与承办单位进行联系,指导其按时、按要求办理。
2、可以通过电话联系、预约座谈、登门视察等形式,加强提案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促进委员建议的落实。
三、督办要求
1、所有领办的提案均应在7月30日前办理完毕,并以正式文件回复提案人。
2、提案人对回复不满意的,应督促承办单位再次办理,直至满意为止。
3、对领办提案办理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向提案委员会反馈。
附:
1、市政协领导领办三届二次会议重点提案一览表
2、市政协专委会督办三届二次会议重要提案一览表
政协商丘市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