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史料协作征编
(2022年3月)
市政协文化和文史委员会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的宝库,是联系古老文明与现代社会的重要媒体,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与传递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核心关键。正是依靠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一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才得以保存、传承和发展,并延续至今。千百年来,勤劳的商丘人民为传承和发展商丘文化遗产做出了巨大贡献。为真实生动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技艺特点,留下宝贵的历史资料,更好地传播和普及商丘地区的优秀传统文化,使社会各界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状况有一个更为直观、更加深入的认识,市政协文化和文史委员会充分发挥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社会功能,拟公开征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史料。现制定征编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工作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史料征编工作,采取大协作的工作方式。由市政协文化和文史委员会牵头负责,邀请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参与协作,各县(市、区)政协参与,共同完成史料的征编工作。
商丘市政协文化和文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征集事务及各参加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与协调。
二、征集原则
1.“三亲”原则。必须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相关见证人亲历、亲见、亲闻的史料,并以事件亲历者的史料为主。
2.存真求实原则。史料应忠于史实、实事求是,客观记录、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及其所经历的重要事件,确保真实、准确、可信,不溢美、不贬损。
3.文责自负原则。坚持尊重差异,允许多说并存,史料可从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反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但作者应为所提供的史料负责。
三、征集内容
征集内容原则上为商丘市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史料。为尽可能全面真实记录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传承成果,生动再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传承经历,主要从以下方面提供文字、图片史料:
1.商丘市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
2.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回忆,主要包括传承人的基本情况、传承谱系、学习与实践经历、技艺特点、个人成就,授徒传艺情况,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情况,持有该项目相关实物资料情况等;
3.文化部门从事收集、挖掘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工作人员的回忆;
4.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收集、整理、研究和管理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回忆;
5.热心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社会人士的回忆;
6.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项目的申报及认定情况;
7.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情况;
8.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相关的其他史料。
四、撰写要求
1.文稿要突出“亲历亲见亲闻”特色,以第一人称记述,由当事人撰写或当事人口述委托他人整理。
2.内容应真实具体、生动朴实,不加评论,可读性强,篇幅在1万字以内,并配有相关图片。所提供照片要有完整文字说明。
3.稿件需注明作者(包括撰稿人、口述人和整理人)姓名、个人简介、联系方式等。个人简介在200字以内,包括出生时间、籍贯、曾工作过的单位和职务等。
4.文字稿件和图片经过初步编辑加工后,均以电子版形式汇总报送至市政协文化和文史委邮箱,注明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史料稿件。
五、征稿时间
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史料征编工作于2022年4月开始,至2022年8月底截止。各协作单位对征集来的稿件进行初选和初编,统一发送至市政协文化和文史委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商丘市政协文化和文史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商丘市府前路1号邮 编:476000
联 系 人:孙霁杨 张 强 联系电话:0370—3288656
电子邮箱:5157196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