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商丘市委员会

您当前所在位置:首页 > 委员履职 > 提案工作 > 提案选登

关于推进我市和谐社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来源: 时间:2009-04-15 12:03 

 

    近年来,我市各级党委和政府把推进社区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提高居民整体素质的重要载体来抓,加大了工作力度。但大多数社区还停留在政府倡导和推动阶段,实际操作问题还很多,需要进一步推进。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社区管理行政化倾向明显,社区自治程度不高。由于社区居民组织的经费来源、人员配置、工作安排在很大程度上还依赖街道办事处,在事实上与之形成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政府各职能部门在强调“工作向社区延伸”时,一些工作比如文明社区、综合治理、计划生育考评和经济、人口普查等等,逐渐成为了社区的“份内事”,而一些职能部门把工作交给社区时,权未随责走,费未随事转,上级部门对社区执行工作检查太多,责任全在社区。社区居委会限于人力、物力、财力和权威性,很难成为社区居民利益的代言人。
    2、缺少有效的参与机制,居民参与热情不高。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自治内容,并没有在实际运作中让居民感受到与自己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没有给居民带来利益诉求渠道,形式意义大于内容。
    3、经费不足,制约了社区建设。社区经费主要依赖于政府拨款,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又缺乏一套自筹资金的机制与途径,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参与社区建设的共建单位,由于缺乏共建的内驱力,大部分单位的积极性不高。经费不足成了制约社区自治组织发挥管理主体作用的重要因素。
    4、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大多数社区居委会的队伍小,工作量大,任务重,加上社区工作的特殊性,遇有情况,社区工作者得随时上岗。大量的付出却没有相应的待遇,更没有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另外,社区换届频繁,人员变动大,给社区工作开展造成一定困难。
    建议:
    1、积极推动社会管理模式转变。将政府直接的单向的无所不包的管理社会,变为政府负责,社会中介组织、其他社团共同参与管理社会事务,这是现代社会管理的必然趋势。通过构建以居民代表会议、居民议事协商会等法定性平台为主,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等非法定性平台为辅的社区居民参与的平台,逐步健全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积极拓宽居民参与渠道和途径,加强社区建设与居民自身利益的关联度,增强居民对社区的依存度,使管理体现自觉遵守与硬性约束的统一,使和谐社区建设有不竭的动力,从而保证政令畅通,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2、构建高效、民主的社区管理体系。增设政府工作站,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履行社区居民委员会原来承担的所有政府职能,把政府职能从社区居委会中剥离出来。将居民委员会与业主委员会合并成立一个称做“社区管理委员会”的新组织。最终形成一个核心(社区党组织)、一个大会(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三个机构(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议事协商会、政府工作站)的组织管理体系。管理体系要与社区居民积极互动,以吸引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
    3、建立多元化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机制。一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将社区有关服务设施建设及后续管理养护经费、社区工作者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严格坚持“权随责转,费随事走”的原则,政府职能部门单独交由社区完成的工作,由财政下拔相应经费。二是建立稳定可靠的社区经费筹集机制,加快发展社区服务性企业和中介服务组织,加大社区自身造血功能。三是变行政方式为利益引导,提高社区内其他单位参与共建的积极性,使社区能够较充分地获得社会财力的支持。
    4、建设一支高素质社区工作者队伍。通过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适度提高居委会负责人选举条件,从机关选派能力较强、素质较高、身体条件较好的二线干部到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及政府工作站工作,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与高校联姻聘任兼职大学生助理,等等,逐步为社区组建一支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的社区工作者队伍。社区要与社区工作者签订劳动合同,为他们办理受聘期间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落实社区工作者报酬随当地经济发展而增长的机制,稳定社区工作者队伍。

责任编辑:民建商丘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