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记忆》专题史料协作征集工作方案
(2021年7月)
省政协文化和文史委员会
我国农耕文明源远流长,作为华夏文明主要发源地的中原,其广袤的土地上遍布着众多形态各异、风情各具、历史悠久的传统村落,在沧海桑田与斗转星移中形成的风俗、传承下来的技艺、呈现出的建筑和自然景观等,无不蕴含着中华民族的伟大智慧,闪耀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璀璨光芒。在历史的进程中,一些传统村落随着时代发展而变迁兴衰,但与这些村落有关的记忆应该留下:或是改不掉的乡音,或是剪不断的乡愁,是农业现代化的脚步,亦是人们内心的精神家园,更是社会进步、民族振兴的不竭动力。
为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文史资料工作“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社会作用,记录乡村变迁的历史,帮助人们留下对于乡村的珍贵记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认同感和社会主义文化自信,助力乡村振兴,凝聚建设现代化河南的磅礴力量,河南省政协文化和文史委员会牵头,在全省展开“乡村记忆”专题史料协作征集出版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乡村记忆》是省政协“记忆系列”史料图书之一,将延续全省政协大协作的工作方式。由省政协文化和文史委员会牵头,省直相关厅局,各省辖市政协文史委员会共同参与,协作完成有关史料的征编工作。
成立征编委员会,领导征集、编辑和出版工作,省直相关厅局和单位、各省辖市政协和济源示范区政协工委参与征编委员会。征编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政协文化和文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各协作单位之间的联络与协调工作。
二、征集要求
1.征集原则
(1)“三亲”原则。主要是乡村变迁的当事人或见证人亲历、亲见、亲闻的史料,并以征集事件亲历者史料为主。
(2)存真求实原则。史料应做到忠于历史、实事求是,客观记录、反映乡村变迁的历史,确保真实、准确、可信,不溢美、不贬损。
(3)文责自负原则。坚持尊重差异,允许多说并存,史料可从不同角度记录乡村中的人、事、物,但作者应为所提供的史料负责。
2.内容范围
《乡村记忆》计划出版三册200万字,主要是围绕国家、省级相关部门公示的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旅游示范村,或是其他具有历史价值、文化特色的村落进行征集。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民风民俗,主要指村落中的传统节气习俗、婚丧嫁娶仪式和极具地方特色的风土民情等;
(2)非遗文化,包括村落中传统手工艺、饮食文化、特色技能技艺、地方戏曲文化等;
(3)古建民居,主要指古老的建筑,如:历史文化名村、旅游示范村、古民居、历史街道、祠堂、寺庙、塔、牌坊等;
(4)乡韵山水,在村落中、村落周边,或是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自然景观,如:山川、湖泊、古树等;
(5)乡村新貌,主要记述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过程中乡村发生的重大变化,取得的显著成就。重点记述这一过程中的重大事件或重大活动,发挥重要作用的典型人物或先进群体的事迹,及与乡村振兴息息相关的其他史料。
(6)名人往事,主要记述近现代以来(戊戌变法以后)曾经在村落中出生生活的名人的有关事迹。
3.撰写要求
(1)稿件主要为记述体,以第一人称撰稿,如实记述“我”的“亲历、亲见、亲闻”。文字应生动朴实,可读性强,篇幅在1万字以内,不少于3000字。忌写成工作总结、新闻报道、先进事迹或资料汇编。
(2)稿件需注明作者(包括撰稿人、口述人和整理人)姓名、联系方式、简介等。作者简介在200字以内,包括出生时间、籍贯、曾工作过的单位和职务等。
(3)文字稿件经过初步编辑加工后,均以电子版形式汇总报送至本方案后附之邮箱,注明来稿单位。
三、时间安排
2021年7月前为征集筹备阶段,各协作单位于9月底前提交当地史料征集线索。
2021年8月至12月为征集阶段,各协作单位对征集来的稿件进行初选和初编,于12月底前报送至省政协文化和文史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至5月为编辑阶段,5月底前完成全部史料稿件编辑审定。
2022年10月完成图书排版校对印刷,出版图书。
四、经费保障
按照有利工作、勤俭节约的原则,前期征集阶段的经费由各参加单位分别承担,后期编辑出版经费由省政协文化和文史委员会承担。
五、投稿地址
邮箱:515719600@qq.com
电话:03703288656